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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从事进口销售的外国公司股比限制法令正式出台
2009-06-11 18:59  文章来源:驻阿尔及利亚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阿政府2009年5月12日正式出台09-181号法令规定,对在阿注册的、从事原材料、产品和商品进口销售的股东为外国人的商业公司,要进行商业注册或继续经营,其至少30%的股份须由阿尔及利亚籍的自然人或股东全部是阿尔及利亚籍的法人持有。此法令自公报公布之日(2009年5月20日)起施行。新成立的外国进口公司必须找到阿方合股人才能办理商业注册,而已成立的公司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找到合作伙伴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否则将被禁止经营和停止办理任何营业执照变更或延期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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